2月18日,中国足协公布了对于足坛反*案涉案人员及球队的处罚决定,其中涉案球员和裁判方面,前国脚申思、祁宏、江津以及裁判陆俊、万大雪、黄俊杰等人被处以终生禁止从事足球活动处罚。
2003年的末代甲A,当时同样效力于上海中远队的申思、祁宏、江津、李明(小)四人因在收官战中收取贿赂,为他人提供便利,而被中国足协处以终生禁足处 罚。而裁判陆俊、黄俊杰、万大雪、周伟新等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俱乐部贿赂,有意左右比赛结果,使球队收益,同样被处以终生 禁足处罚。
此外,当年无锡中邦队的陈琦、谭旭、陈亮等人,以及广州松日门将慕军同样因踢假球而被处以禁止从事足球活动5年的处罚。